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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供销社监事会2018年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时间:2018-02-12 16:53:56    来源:平顶山市供销社    返回首页

  一是严格规章制度,扎实开展工作。2017年,根据《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工作规则》,制定了《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规则》,明确了监事会工作职责、会议制度、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行为,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有章必依。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做好“三项监督”。严格按照《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对社属企业的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不定期进行实地查看登记,实行动态管理,掌握实际情况,对基本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购置、处置、重大经营投资活动、大额费用支出等由市社审核报批;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要建立台账,主动询问,密切关注,同时聘请相关专业人员,作为监事加入监事会工作,提升监督力度。

  三是持续推进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工作。按照中发11号、豫发20号和平发7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监事会组织,积极与叶县、郏县、湛河区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力争2018年实现监事会组织机构全覆盖。

  四是提升工作水平,发挥联系点作用。积极举办监事会主任、办公室主任和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培训会,组织观摩交流,提升监事会个人素养和综合能力,舞钢市、宝丰县两个社情民意联系点,要积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基层详细情况,积极上报社情民意信息,为省社监事会提供基层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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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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