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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供销社监事会积极推进调研工作
时间:2021-07-12 16:50:34    来源:许昌市供销社监事会    返回首页

  7月8日,许昌市供销社监事会召开内部研讨会议,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调研工作进行专题研讨。监事会办公室表示,4月份,按照省供销社监事会办公室2021年调研工作的文件精神,监事会办公室及时下发文件向各县市区监事会传达了省供销社监事会和市社监事会要求,对调研课题、调研时间节点、调研报告任务、调研纪律等进行了详细安排。

  下半年,监事会办公室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此项工作:一、认真开展实地调研。通过与各县市区监事会领导的充分沟通,目前暂定7-8月份在禹州市和建安区开展调研。禹州市社作为监事会机构、人员配备相对成熟、完善的县级社,今年积极响应省、市社安排,思路清晰,行动迅速,进行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成立了新供销实业有限公司,对市直30多个单位进行社有资产的使用、费用结算统一记账、统一管理、统一建档、统一谋划;积极探索主营业务,与省豫农公司深度合作,目前已销售化肥140余吨,计划秋季实现销量500吨;成立种业公司,创新股份合作机制;建立了联合社-基层社考核评价机制;主动谋划基层社三会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建安区社作为省社的示范县社,其辖区内河街乡供销社是许昌市范围内为数不多的三会制度建设健全的基层社。今年以来除继续保留原有超市、门店及为农服务中心正常运营外,持续推进三位一体建设和土地托管项目,谋划特色商品经营,搭建电商品台,拓展业务范围。2、有效落实调研报告。一是保证数量。市社层面争取拿出1-2篇有内容、有分量、有借鉴意义的报告,同时要求每个县市区报送报告数量不少于2篇。二是保证质量。监事会办公室将对每篇报告进行检查、把关,对质量差的报告实时督促修改,争取每篇报告都能获奖。三是保证时效。督促各县市区按照计划在10月份及时提交调研报告,强调时间节点,争取提前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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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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