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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供销合作社:推行基层社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委托代理
时间:2022-08-16 09:23:01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返回首页

  7月28日至29日,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委托代理现场会在海宁召开。

  会议指出,全省供销合作社推行基层社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委托代理工作非常重要、形势紧迫。推行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委托代理必须抓住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要牢固确立基层社的所有权、使用权、决策权、审批权、收益权“五权不变”原则,实施委托代理只是一种服务,不能平调基层社的资产;要设立县级社资产和财务管理委托代理机构,接受县级社资产财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将基层社及其出资的全资、控股社有企业等纳入委托代理范围;要签订好当事双方及县级社监证的三方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制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监督、考核等制度,保障基层社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委托代理顺利运行;要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城镇、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等契机,通过抱团发展、异地开发等灵活多样的方法手段,努力盘活社有资产,推进社有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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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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