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合作网改版试运行,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55983551。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时事速递 > 正文
项目两年不开工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时间:2019-07-16 08:21:34    来源:河南日报    返回首页

  7月14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明确企业投资项目由“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后,项目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企业既未作出说明,也未撤回备案信息的,项目单位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

  为最大限度地增强企业投资便利化程度,我省先后于2017年4月、2018年3月在自贸试验区试行、全省范围内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对于一些已取得用地、不涉及环保等问题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突出企业主体地位。

  《办法》规定,政府监管的内容包括:是否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是否属于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是否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是否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等。对其中属于故意报备不真实项目、影响投资信息准确性的,备案机关可以将项目列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开。(记者栾姗)

分享到:
编辑:闫洛生
(C)2019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版权所有
电话: 0371-65953039 65992900(兼传真) E-mail:hnssbgs@126.com
豫ICP备05026746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228号
技术支持: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