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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出台政策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领办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社
时间:2019-05-13 09:15:47    来源:洛阳市供销社    返回首页

  近日,洛阳市委农村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出台文件,要求创新机制体制,挖掘盘活农村存量资源,发挥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改制后的网点布局、信息网络、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等优势,托基层供销合作社体系领办乡(镇)集体经济合作联社,解决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急需对接市场、提升生产经营效益的现实需求,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着力提升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能力、农产品加工增值能力、农业生产服务保障能力和城乡商品双向流通能力,着力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效益,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基层供销合作社领办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社的体制机制,是由基层供销合作社或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领办乡(镇)集体经济合作联社,吸纳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相关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多元服务为抓手,整合乡(镇)供销合作社、农业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职能,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监督下开展工作,统一悬挂“XX乡(镇)集体经济合作联社”和“XX乡(镇)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牌子。乡(镇)集体经济合作联社立足自身实际,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发展农村新型经营服务组织。

  乡(镇)集体经济合作联社主要经营活动及功能,包括开展农资集中采购与供应、提供生产性服务活动、开展仓储物流服务与经营、创办农产品加工合作社、开展区域优质农产品品牌培育、建立产业联合体统一农产品销售、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助推农村生产生活便捷、开展农业金融服务、提供劳动力就业中介服务、提供农业技术服务、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等,旨在把合作联社打造成促进农村产业兴旺、经济繁荣的综合大平台。

  为促进工作落实,洛阳市制定了综合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市扶贫办、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市人社局、市邮政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供销合作社,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开展示范联社评定、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对县(市)区党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各方的工作责任给予了明确要求。三是建立合作联社运营监督制度,建立合作联社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对合作联社组建、运营和效益发挥情况,市、县联席会议每月进行一次讲评,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排名,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排名先进的县、乡(镇)给予通报表扬,对排名末位的实行问责。

  根据方案要求,2019年,全市建立乡(镇)集体经济合作联社130个,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全部加入合作联社,合作联社经营管理机制制度基本建立,创建市级示范联社20个。每个合作联社有1-2项主营产业,每个主营产业有相应的规模化生产基地,区域生产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带动区域产业发展及村级集体经济的效益初显,经营营业额不少于100万元。2020年,合作联社经营管理机制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市级示范联社达到50个。每个合作联社主营产业鲜明,主营产业生产基地稳定,有农产品品牌,产业链条基本成熟,区域生产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带动区域产业发展及村级集体经济的效益明显,经营营业额不少于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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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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