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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五年改革发展成就系列综述四·基层组织: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振兴乡村更有作为
时间:2020-09-15 15:48:35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返回首页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供销合作社要做好服务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主阵地在基层,最大优势也在基层。2015年以来,全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目标要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革改造,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与农民利益联结日趋紧密,为农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县及县以下基层组织已经成为系统发展的重要支撑。

  截至2019年底,全系统基层社发展到3.25万个,比5年前增加7600个,基层社数量连续五年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基本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2019年,基层社销售总额达到1.1万亿元,占全系统销售总额的23.9%。

  2016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启动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千县千社”振兴计划,指导推动各地供销合作社开展“四社”创建活动,通过典型示范提升基层组织发展质量。数据显示,各地供销合作社累计创建基层社标杆社1842个。截至2019年底,发展新型基层社1.2万家;全系统基层社发展社员517万人。

  截至2019年底,全系统通过出资和服务带动等方式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18万家,比5年前增加了6.6万家,入社农户近1500万户,提升了农民组织化程度。通过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累计创建国家示范社725个、系统示范社3572个。

  与此同时,为更好地服务农民,各地通过资本联结、业务带动等多种途径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截至2019年底,全系统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发展到42.5万家,比5年前增加8.8万家。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广泛开展日用消费品、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等多样化服务,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数据显示,目前各地累计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超过2.2万个,其中五星级社3567个、四星级社6489个、三星级社1.2万个。

  持续推进基层社改革改造

  一、加强工作指导

  总社2016年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推进会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2018年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先后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提升基层为农服务质量在实施乡村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指导意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意见》等文件,全面加强基层社建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

  二、开展改革试点

  2016年,对国务院确定的四个综合改革试点省进行了试点工作总结验收。四个省均在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其中,将河北省供销合作社“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 夯实为农服务组织基础”的试点经验作为11条经验之一,在全系统复制推广。

  2017—2018年,总社在重庆市、山西省晋中市、湖北省潜江市、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开展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根据各地不同实际,推动试点单位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入社,规范基层社与农民社员利益分配关系,密切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2019年,总社对专项试点进行了验收,开始在全系统复制推广专项试点经验。

  三、开展示范创建

  2016年,总社启动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千县千社”振兴计划,指导推动各地供销合作社开展“四社”创建活动,通过典型示范提升基层组织发展质量。连续开展百强县级社创建工作,提高县级社治理能力和行业指导能力。按照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与农民联结紧密的要求打造标杆基层社。按照《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划分与评定》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生产生活服务。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引领带动系统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带动小农户对接大市场。

  四、创新发展模式

  针对原有基层社发展农民入社难的实际,总社指导各地供销合作社因地制宜探索基层社发展新模式。在农业产业优势比较明显的地方,推进县级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牵头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履行基层社职责。在供销合作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多的地方,推动基层社牵头,组织专业合作社成立联合社,把基层社办成合作社的合作社。在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已完成股份合作改革的地方,推进县级合作社或原有基层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创办村级基层社,组织农民发展乡村产业。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较快的地区,引导原有基层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组织农民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推动耕地集中连片,开展规模化经营服务。

  五、加强资金扶持

  总社相继设立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和合作发展基金,从总社社有资产收益中提取资金,支持基层社建立经营服务网络体系。目前,已提取资金7000万元,累计扶持了164个基层社项目。内蒙古、安徽、江西、重庆、青海、宁夏等地专门安排财政资金集中用于基层社恢复重建和改造升级。

  六、打造管理平台

  2019年,总社建设推出了全国基层供销合作社在线管理平台,组织各地供销合作社开展日常管理运行培训,推进基层社信息一社一卡、在线管理。平台通过权限开放,实现分级应用,推动省、市、县三级社通过平台对基层社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基层组织体系不断完善

  一、基层社提质扩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覆盖面明显扩大。截至2019年底,全系统基层社发展到3.25万个,比5年前增加7600个,基层社数量连续五年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基本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其中,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等20个省份基层社数量超过乡镇数量。二是经营服务能力快速提升。各地供销合作社加快深入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基层社经营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普遍围绕当地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需要,开展日用消费品销售、农产品购销等服务,并拓展农业生产服务、代收代发、电子商务等新型服务。2019年基层社销售总额达到1.1万亿元,比2015年增长37.5%;占全系统销售总额23.9%,比2015年提升5.2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103.9亿元,比2015年增长82.6%;占全系统利润总额22.2%,比2015年提高7.3个百分点。三是标杆示范作用明显。各地供销合作社累计创建基层社标杆社1842个,2019年度标杆社销售总额、资产总额、利润总额平均值分别为7878.3万元、1453.9万元、204.8万元,分别是全系统基层社平均值的2.3倍、2.6倍、6.4倍;平均每个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19.3家、领办农民合作社7家,农村综合服务社行政村覆盖率平均值达90.6%。四是新型基层社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19年底,全系统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发展新型基层社1.2万家;全系统基层社发展社员达到517万人。安徽、贵州、江苏、山东、湖南、湖北、贵州、黑龙江、辽宁等地探索发展村级基层社近2200家。

  二、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截至2019年底,通过出资和服务带动等方式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18万家,比5年前增加6.6万家,入社农户近1500万户,提升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总社出台《供销合作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规范(试行)》,加快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各地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认真落实法律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自身发展;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创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累计创建国家示范社725个、系统示范社3572个。积极推进农民合作社联合发展,提升发展规模。截至2019年底,各地供销合作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8642家,占全社会的70%以上。引导各地供销合作社围绕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需要,积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等服务组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档案管理、代理记账、工商税务代办等服务,帮助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重庆市在36个涉农区县全部设立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云南省建成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106个。

  三、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取得新进展

  通过资本联结、业务带动等多种途径,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截至2019年底,全系统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发展到42.5万家,比5年前增加8.8万家,行政村覆盖率由57.3%提高到79.4%,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前沿阵地。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地结合当地农民生产生活新需求,积极拓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服务内容,增设代收代发、电子缴费等新兴服务,广泛开展日用消费品、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等多样化服务,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全系统积极推广《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打造了一批建设标准高、服务功能全、群众评价好的星级综合服务社,有效带动了农村综合服务社办社质量。目前各地累计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超过2.2万个,其中五星级3567个、四星级6489个、三星级1.2万个。

  数说发展成就

  3.25万个

  截至2019年底,全系统基层社发展到3.25万个,比5年前增加7600个,基层社数量连续五年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基本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

  1.1万亿元

  2019年,基层社销售总额达到1.1万亿元,比2015年增长37.5%,占全系统销售总额的23.9%;实现利润总额103.9亿元,比2015年增长82.6%,占全系统利润总额22.2%

   1.2万家

  截至2019年底,发展新型基层社1.2万家;全系统基层社发展社员517万人。

  42.5万家

  截至2019年底,全系统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发展到42.5万家,比5年前增加8.8万家。

  18万家

  截至2019年底,通过出资和服务带动等方式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18万家,比5年前增加6.6万家,入社农户近1500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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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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