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普法宣传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2-05-31 17:27:51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
  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豫法守协〔2022〕2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豫法守协〔2022〕3号)要求,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普法宣传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专项普法宣传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普法任务抓紧抓好。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同落实普法责任制相结合,明确宣传任务,形成宣传合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活动,深入挖掘、宣传基层抗疫先进典型,营造众志成城、联防联控的良好氛围。
  二、丰富活动形式、抓好组织实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人人知法、人人守法,切实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结合普法教育目标,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进单位、进企业、进农村,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爱法成为全系统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观看法治影片、线上学习答题、开展座谈研讨、参观见学活动等多种形式,提升《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效性。
  三、突出活动重点,注重宣传实效。各单位要以本次疫情防控专项普法宣传和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深入农村,走进基层,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知识。充分调动基层一线干部职工群众的学法普法积极性,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为做好长期战“疫”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对本单位普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先进个人,要及时总结上报、宣传推广。
  请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6日前报至合作指导处。
  联 系 人:范力 0371-65981798
  电子邮箱:hnhzzdc@163.com
  附件:1.《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豫法守协〔2022〕2号)

附件1,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zip
文件类型: .zip 0ca71360b6f2d3d7033d6b9fbdadc723.zip (190.50 KB)

  2.《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豫法守协〔2022〕3号)
附件2,关于印发《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zip
文件类型: .zip 92fbee5b8ebdb3e9d6941d818963826b.zip (271.43 KB)

  2022年5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