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在系统内开展消费援疆行动的通知

2022-06-26 15:16:27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对口援疆暨产销对接会议精神及豫哈两地供销社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推动对口援疆工作,助力对口受援地农特产品在河南市场的销售,经省社研究,决定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开展消费援疆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各级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要深刻理解对口援疆工作在国家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把消费援疆工作抓实抓好,组织动员社属企业、相关行业协会会员、各经营网点推介、采购、经销河南对口援疆受援地哈密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的农特产品,拓展受援地农特产品在河南地区的销售渠道,助力当地农牧民增收。
  二、结合实际,积极采购
  各级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要立足自身实际,在组织节日慰问或发放职工福利时,拿出一定份额采购受援地农特产品。鼓励各单位工会在节日慰问和职工福利物品采购中增加对受援地农特产品的采购份额,并优先选择各级援疆部门推荐的质量和服务有保障的援疆产品平台直接或间接提货,也可通过援疆产品网络平台线上购买。
  三、加强宣传,强化沟通
  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引导、推进消费援疆工作,要针对豫哈两地距离远、物流费用高的实际情况,争取集中、集团采购,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采购时可与省总工会推介的哈密市供销社社属企业新疆新农歌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附后)。工作中若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省社发展改革处或省社援疆干部联系。
  发展与改革处:韩军化    0371-86548525
  省社援疆干部:李怀章    18599826101  13598886082
  新疆新农歌农业有限公司:贾建森  18167596765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