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打算的通知

2022-12-16 09:10:50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省社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发〔2015〕11号、豫发〔2015〕20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省社七届六次理事会和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会精神,请各地各单位对2022年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2023年的工作进行认真谋划,并按照以下要求形成材料(3000字以内),于2022年 12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社办公室。
  一、2022年工作总结。要聚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全国总社七届四次理事会和省社七届六次理事会工作安排,认真总结2022年的工作、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原因、经验做法,做到总结客观、数字准确、亮点突出、简明扼要。
  二、2023年工作打算。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总揽,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集为农服务主责主业,认真研究谋划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
  联系人:张铮男 0371-65921361
  李瑞风 0371-65925376
  电子信箱:hnssbgs@126.com、hnsszys@163.com
  省社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