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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2021年度省级财政支持河南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第三批试点单位的公示
时间:2020-10-13 09:32:46    来源:中原合作网    返回首页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河南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贸〔2019〕80号)、《关于组织申报省级财政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第三批试点单位的通知》(豫供文〔2020〕35号),以及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召开河南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第三批试点单位评审会的通知》、《关于印发河南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豫供文)〔2019〕16号)精神,经各地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省社研究通过等程序,确定南阳等7个省辖市、滑县等3个省直管县(市)为2021年度省级财政支持河南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第三批试点单位(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1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省供销社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

  省供销社机关纪委  0371-65956985

  省供销社合作指导处  0371-86506330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河南合作大厦A座1401或1310室。

  邮政编码:450003

  附件:2021年度省级财政支持河南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第三批试点单位名单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

  第三批试点单位名单

  省辖市:南阳市、信阳市、濮阳市、安阳市、商丘市、驻马店市、三门峡市。

  省直管县(市):滑县、长垣市、固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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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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