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
根据2017年度工作会议安排,省社监事会决定进行第二批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名额
申报对象是第一批没有选定为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的省辖市、直管县(市)社及其所属各级各类监事会。名额为:郑州、洛阳、开封、鹤壁、焦作、漯河、三门峡等市社各申报1个。安阳、新乡、平顶山、南阳等市社申报2个,巩义、邓州、汝州、新蔡、鹿邑、永城、兰考、长垣、滑县各申报1个。
二、申报条件
(一)省辖市社监事会
1.省辖市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
2.所辖县级社监事会全覆盖。
3.省辖市社综合业绩突出。
(二)县级社监事会
1.县级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到位。
2.所辖基层社监事会全覆盖。
3.县级社综合业绩先进(全省排序前50名以内)。
(三)基层社
1.监事会组织健全。
2.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以上。
3.基层社连续三年盈利。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
1.监事会组织健全。
2.省级以上示范社。
3.规模大,引领作用突出,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各级社申报时除满足上述条件下,都要至少1名热爱信息,会写材料的信息员。
三、申报、推荐的程序
(一)省辖市社、省直管县(市)社对照条件,自行申报。
(二)县级社、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由省辖市社或省直管县(市)社监事会推荐上报。
(三)请各省辖市社、省直管县(市)社务于
四、审查评定
省社监事会办公室根据申报、推荐上报情况,提出评定建议,上报省社监事会审定。
联系人:李晓菊
电 话:0371-65992098 15738501116
附件: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申报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