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合作网改版试运行,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55983551。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热点 > 正文
【中华合作时报】河南省社等三部门下发紧急通知做好受灾地区湿粮处理 减少群众损失
时间:2021-08-11 09:18:11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返回首页

火狐截图_2021-08-11T01-16-02.970Z.png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天气,造成部分农户储粮受水浸泡,不仅造成粮食损失,也对群众生活带来不利影响。7月27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受灾地区湿粮处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站在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保障灾区群众口粮安全的高度,把处理湿粮作为稳定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尽可能帮助群众减少损失。

  《通知》要求,落实湿粮处理措施,做好烘干、通风、晾晒等工作。对适宜烘干的过水粮食,各级农机部门要大力动员农机合作社,积极利用谷物烘干机为群众提供粮食烘干服务;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要利用自有烘干设备主动帮助群众烘干粮食。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要积极组织粮食收储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空仓及通风设施提供通风降水服务,同时引导群众利用小型鼓风机进行通风降水。要组织粮食收储企业、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利用现有晾晒场地,主动为群众提供晾晒服务,同时引导群众利用房顶、院内硬化地面或地面铺设塑料布等方式对粮食进行自然晾晒。

  《通知》提出,要积极组织开展收购,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收购灾区农户储粮。对于不符合食用标准的粮食,要引导饲料、酒精等工业企业设点收购,帮助农民售粮变现,千方百计减少农民损失。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此类粮食,确保不流入口粮市场。

  《通知》强调要迅速发布服务信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会同粮食和储备、供销、新闻宣传等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烘干设备、粮库、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的位置、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等信息。要充分依靠乡村基层组织,及时了解掌握受灾群众需求,组织引导群众根据需要,选择合适便捷的方式处置湿粮。(豫 文)

分享到:
编辑:王鸽
(C)2019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版权所有
电话: 0371-65953039 65992900(兼传真) E-mail:hnssbgs@126.com
豫ICP备05026746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228号
技术支持: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