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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3-08 18:42:17    来源:中原合作网    返回首页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开展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8日

  开展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平安河南建设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豫综治办〔2017〕23号)文件精神,省供销社决定于2017年3月1日至31日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省供销社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抓改革、促发展、保平安为目标,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动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着力安全生产,着力信访稳定,着力综合治理,广泛宣传政策,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大局和谐稳定,为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保驾护航,为平安河南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宣传重点

  (一)广泛宣传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推进平安河南建设、法治河南建设采取的工作措施、广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

  (二)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省的重大安排部署,大力宣传系统依法治理取得的成效,努力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系统上下的自觉行动。结合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增强开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宣传任务和目标,把带头尊法学法落到实处。

  (三)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利用一报一刊一网站一平台、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深入宣传关于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等规定,引导领导班子和干部履行抓改革、促发展、保平安的主体责任。

  (四)宣传供销社综治工作机制,在工作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宣传见义勇为的英雄感人事迹。

  (五)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着力解决信访积案,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加强社会稳定源头治理,保障改善民生,从源头上预防不稳定问题的做法和成效。

  (六)加强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教育和宣传,加大反邪教盗、防诈骗、防盗抢、防火灾、防传销、防非法集资等案件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提高干部职工的自防意识和水平。

  (七)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法律宣传。结合实际,紧紧围绕职工劳动社保、企业债务等领域矛盾纠纷密集、高发情况,针对特定利益群体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依法依规反映、处理问题的理念方式。

  三、宣传形式和方法

  (一)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充分以平安建设宣传月为契机,采用发放宣传单、制作摆放展板、利用报刊及微信等媒体、举办现场咨询活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履行职责情况,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防范常识,以及本单位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的好做法、取得的成效等。

  (二)悬挂一批标语横幅。通过门户网站、电子屏幕、宣传横幅标语等形式积极开展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度。

  (三)编发一组平安建设短信。利用“中原微供销”平台向单位职工群发综治和平安建设短信,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的氛围,增强干部职工参与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开展一次入户宣访活动。深入开展走访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教育引导老百姓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和平安建设责任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效。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加强对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宣传方案,统筹安排部署,确保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因地制宜,主动沟通。在宣传活动中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贴平安河南、平安供销建设,宣传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中的一些新理念和新思维,探索推出富有特色、符合民意的宣传载体和形式。同时,加强与省综治办和成员单位的沟通,密切配合,主动开展工作。

  (三)严格检查,落实责任。进一步细化责任,确保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省社将抽调专人对直属各单位宣传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经营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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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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