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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发布十项爱民服务承诺事项
时间:2021-04-14 08:20:51    来源:    返回首页

   4月12日,河南省政法委召开2021年全省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活动新闻发布会。会上,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海萍公布了省法院2021年爱民实践十项举措。

   一、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省法院依托12368热线电话,集中受理有案不立、控制立案、拖延立案 二、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诉讼服务工作。诉讼服务中心保留传统服务方式,做到老年人、残疾人等进门有人接待、办理有人陪同;改造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优化操作提示和语音辅助功能,打造大屏幕、大字版、大音量适老应用程序,不让智能工具给老年人等参与诉讼造成障碍;对因行动不便、不能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事务的老年人、残疾人等,通过电话预约、服务上门等,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实际困难。

  三、提供律师“一码通”服务。开设律师专门通道,安装智慧身份验证系统,方便律师快速进入人民法院办理各类诉讼事务。

  四、加强和规范院庭长监管职能。院庭长带头办理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提审“三类案件”。对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四类案件”,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立案、审判全流程识别标注,确保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管有据、有度、有效、有痕。

   五、深化审级监督职能。全面落实二审案件公开开庭、申请再审案件公开听证制度,既依法及时纠正一、二审不当或错误裁判,又严格规范“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审理,防止“程序空转”、久审不结。

   六、切实提高司法效率。运用审判管理系统和司法大数据,强化、实现个案的审限管理,对超过法定审限未结案件实行智能化管理、逐案督办。

   七、全力攻克久执未结案件。对申请执行人提供明确线索、有财产但长期未结的涉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等执行案件,实行省法院挂牌督办,逐件限期执结,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八、坚持做到信访案件件件有回应。中、基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公布院领导、执行局(庭)长接访值班表和值班电话,常态化开展院领导接访、执行局(庭)长接访,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息诉罢访;组织开展信访积案清理行动,邀请代表委员、法学专家、资深律师等第三方参与信访“老案”评查,着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九、让更多群众了解、参与、监督司法。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常态化开展“邀请群众进法院”活动,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可感受。

   十、建立诉讼服务水平评价系统。完善诉讼服务线下线上“好差评”系统,当事人或律师可即时对法院诉讼服务进行评价,促进法官及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提高工作质效,让群众真正感到“人受尊重、办事方便”。

  河南法院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监督指导,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把承诺落实好、兑现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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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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