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合作网改版试运行,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55983551。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县动态 > 正文
许昌市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 提升服务水平
时间:2026-09-03 15:59:50    来源:中原合作网    返回首页

  近日,许昌市供销合作社印发《关于基层供销合作社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规范社有资产管理、提升社有资产使用效益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同步推进基层社人事制度改革与社有资产规范提质增效,从队伍建设、资产管理双向发力,激活基层供销发展动能,夯实为农服务根基。

  《意见》聚焦破解基层社人事管理体制机制堵点,着力构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动态人事管理机制。《意见》明确,要深化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建立“县聘乡用”灵活用人模式,鼓励村“两委”负责人等入社参选基层社管理岗位。要完善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优化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机制,推行管理人员交流轮岗,提升综合能力。要健全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建立以“经营业绩+为农服务+民主评价”为核心的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把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评优任用直接挂钩。要强化人才培养培训改革,构建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加强与社会相关单位的合作,组织针对基层农民社员、合作社领办人和各类农村实用人才的公益性培训,全面建强基层供销人才队伍。

  同步出台的《意见(试行)》坚持社有资产为农服务属性,以“摸清底数、规范管理、盘活存量、优化布局、提质增效、守住底线”为主线,建立健全产权清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社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意见(试行)》指出,要全面开展资产清查,统一台账标准,落实“年度定期盘点、季度动态更新”机制,筑牢管理根基。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运用清零兜底、基础稳收、提质增效、借力赋能、优化存量五种模式,依法清收问题资产,规范租赁经营,实施自主改造,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开展政府协商置换,着力破解资产闲置低效突出问题。要规范日常运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强化资产收益管理,严控运维维修成本,坚决杜绝无效投入和资源空耗。要强化监督管控,落实阳光运行机制,压实各级管理责任,严格追责问责,防范社有资产流失。

  许昌市供销合作社两份意见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夯实基层供销发展基础,为许昌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更多供销力量。(杨佳月)

分享到:
编辑:杨佳月 审核:允娴
(C)2019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版权所有
电话: 0371-65953039 65992900(兼传真) E-mail:hnssbgs@126.com
豫ICP备05026746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228号
技术支持: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