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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1-10 11:05:54    来源:中原合作网    返回首页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省社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新年伊始,我省新安、禹州、太康、固始、郑州等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本次疫情呈现出多点散发、聚集传播并存特征,存在着传播扩散的风险,对全省疫情防控带来了巨大挑战。为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春节后还将在北京举办第22届冬奥会、残奥会,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意义重大。我省是人口大省,是重要的人员集聚地和中转站,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将会更大。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服务网点众多、人员相对密集,疫情防控责任很重。全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部署,未雨绸缪,慎终如始,时刻保持临战状态,毫不放松地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

  二、压紧压实压细责任。要全面压紧压实各级联合社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网点等防控责任,看好自家的门、管住自家的人。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自觉扛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经营服务网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要职能部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亲力亲为,确保万无一失。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全省疫情防控贡献供销力量。

  三、严格落实防控政策。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倡导就地过节,坚持非必要不离市、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凡是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或中高风险地区居旅史的返乡人员,主动向单位和所住社区报备,配合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响应国家关于疫苗接种号召,积极接种疫苗。严格按照“不办、少办、小办”的原则,减少春节期间各类形式的会议、活动、年会、展销等人群聚集性活动。

  四、加强重点场所防控。突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产品市场、办公区、家属区等重点场所防控,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对入住宾馆、酒店人员,要落实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要求。要强化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和人员配备,做好疏导,避免人员聚集。中高职院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和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继续坚持科学配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

  六、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工作,在关键时刻扛起责任、冲的上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全力做好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等各项工作。指导社有企业加强与食品企业、种养殖基地、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端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确保粮油果蔬、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不涨价。发挥电商平台配送优势,积极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居民采购生活必需品难题。指导农资企业全力做好春耕备耕农资供应服务工作。

  七、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掌握干部职工行程和居住地封控情况,建立信息台账,实施精准管理。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日报告制度,各级供销合作社直属单位人员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本级联合社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所在社区报告。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健全防控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舆情管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严肃疫情防控纪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积极协助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恐慌、不添乱,共同筑牢抗击疫情安全防线。对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防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坚决服从、全力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迅速行动、彰显作为,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以实际行动践行供销合作社初心使命,以工作成效诠释供销合作社责任担当。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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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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