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合作网改版试运行,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55983551。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外省经验 > 正文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将建50多个消费扶贫专区
时间:2019-07-11 08:39:33    来源:昆明日报    返回首页

  日前,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印发的《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显示,到2020年,云南将在全省供销社系统所属门店建50个以上消费扶贫专区(柜),以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提出,到2020年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产品产销对接关系,带动贫困地区打造出一批农产品品牌,力争建设一批农村物流配送和冷链设施,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在全省供销社系统所属门店设立消费扶贫专区(柜)达到50个以上,农村集贸市场专设贫困地区产品销售展区达到10个以上,面向贫困地区开展电商培训超过4000人次,开展各类扶贫对接活动4场以上。

  在具体推进措施上,将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即系统内商贸连锁企业在所属经营门店要设立消费扶贫专区(柜),集中销售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农村集贸市场专设贫困地区产品销售展区,并减免相关费用;组织引导系统内商贸企业、城市消费合作社、超市、电商公司等流通企业与贫困地区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

  为了扩大产品覆盖面,省供销社还提出,利用更多平台展示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包括利用总社海南“冬交会”设立的消费扶贫展区,组织贫困地区合作社参展;争取每年举办2场以上“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农产品。同时,供销社系统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类展销会、交易会等,都要设立专门的消费扶贫展区,以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参展参会。

  此外,省供销社还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可组织开展“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

分享到:
编辑:闫洛生
(C)2019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版权所有
电话: 0371-65953039 65992900(兼传真) E-mail:hnssbgs@126.com
豫ICP备05026746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228号
技术支持: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