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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供销合作社与辽宁省供销合作社达成框架协议
时间:2019-11-12 17:02:08    来源:贵州日报    返回首页

  11月8日,贵州省供销合作社与辽宁省供销合作社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持续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合作,促进供销社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协议,双方将以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为重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农产品流通、品牌培育、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等方面深化合作,协作联动,形成发展合力。

  具体来看,双方在水稻、杂粮、茶叶、水果、中草药、酒业等地方特色产业的销售、储备、加工等方面开展项目合作。鼓励双方优质农产品加强互联互通,支持双方系统通过各种渠道组织特色农产品进入对方市场,本地供销社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前提下积极予以支持配合。鼓励各级供销社积极参与对方举办的各类展会,利用展会经济推介本地特色农产品销售。支持双方社属企业到对方开设农产品直销窗口,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

  在供应链物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集配中心建设方面加强合作及股权融合。通过项目共建,股权参股,资源共享等方式加强和完善双方物流配送体系的衔接,提高双方物流服务网络的利用率。重点加快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共同打造两地物联大数据共享,提升农产品流通信息化应用和技术服务水平,为农产品销售提供保障。

  在电子商务,特别是在线上销售、数据共享、人员培训方面加强合作。支持双方利用对方的电子商务平台,以线上线下融合为手段,扩大农产品“出口”,努力拓展优质特色农产品销售市场。支持建立农产品信息对接平台,推动农产品信息交流和数据共享。

  在农村合作金融方面加强合作。依托双方资源优势,加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规范化建设、信息交流、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充分发挥农村合作金融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用,促进供销社发展。加强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的合作与交流,支持社属企业共同开展建立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农资投入品减量、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

  双方鼓励社属企业加强合作。采取相互入股、业务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融合,培育壮大企业实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双方借鉴成功经验,参与帮助对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双方还约定,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交流的方式,加强相互间的互访、学习,推进综合改革经验成果的借鉴和引用,鼓励地方供销社以优势互补的原则,加强相互间的沟通、联合。

  据了解,在合作机制上,双方建立有关负责人牵头的协调工作小组,定期就合作事宜进行磋商协调。建立定期联络机制,有计划、有针对性推进各项工作,按实际需求适时开展互访以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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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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