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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社以八个“聚焦”为抓手 培育壮大新型供销社为农服务体系
时间:2020-04-30 17:09:06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返回首页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社《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意见》精神,海南省供销社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深入研究部署培育壮大工程的具体措施。4月24日,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二届六次理事会明确提出,在今后一个时期内,要以八个“聚焦”为抓手,坚持公益性与经营性并重的原则,积极主动培育壮大海南省新型供销社为农服务体系。

  一是聚焦各市县社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市县社要主动、经常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把扶持供销社建设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相关内容纳入本市县全面深化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大局中,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和工作措施,争取人、财、物等保障措施,明确建设主体、服务功能、建设进度等,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力争到2022年末,全省建成1家省级、18家县级农产品产销对接实体、100家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和500个农村综合服务社;创建基层标杆社25个,分类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80个,发展村级基层社80家,新增入社农民社员8万人,构建起以“农产品产销对接+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综合服务”为支撑,覆盖全程、形式多样、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体系。

  二是聚焦全省农产品产销对接,加快构建省、市县、乡镇三级农产品运销实体网络。根据《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由省、市县供销合作联社牵头组建各级农产品运销公司。要加快总结消费扶贫阶段性经验,立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建设,加快建设省市县、乡镇供销社贫困户农产品销售实体建设,聚焦小农户生产与市场流通环节的精准对接,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稳定发挥供销社系统助农增收的作用,逐步实现由“卖贫困户农产品”到“卖海南农产品”的过渡,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是聚焦农业生产综合服务,重点打造乡镇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生命力关键在县和县以下。市县级农产品产销对接实体要以服务市县域农业生产为主,在完成农产品运销实体网络建设同时,采取“供销社运作、多方参与、民主管理”的模式,加快推进乡镇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依托农村各类闲置设施、供销社存量土地房产等设施改造升级以及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入股、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多种方式,深入拓展基层供销社服务功能,加快形成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1+N”复合型功能。

  四是聚焦农村社区生活服务,强力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要充分利用村组织活动场所、村组织闲置场地、供销社经营网点、个体经济商业合作等方式推进。要以经营性服务托底,向公益性服务拓展,承接全社会各类涉农企事业单位面向农村社区下沉的农资化肥、日用消费品、农机农技服务、农村产权流转信息、农产品销售、网上代购代销等综合性服务,加快拓展保险代理业务、快递、物流、金融服务、旅游业务、家政等服务内容。要积极探索村集体入股、发展贫困农户代持股、村民社员互助返利等惠农模式,要立足当地选聘经营管理人员,在扩大供销合作社组织基础和延长产业链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开放办社工作。

  五是聚焦实施基层社组织建设工程,夯实为农服务组织基础。加快基层社赋能改造,坚持夯基建社。加快盘活社有资产、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等方式,主动融入总社“基层社组织建设工程”。加快基层社分类改造力度,对发展基础较好的基层社,要从各个方面努力提高其经济发展质量和为农服务水平,着力培育一批基层标杆社。对资产状况一般、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要通过上级社有企业和吸纳社会资本投资、职工自筹资金等融资方式,加快资产开发建设,扩大基层经营服务网点,将已经承包或租赁的网点纳入经营服务体系。加强薄弱基层社的业务引导,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组建基层社乡镇为农服务中心,逐步提升其发展活力。对无资产、无人员、无业务的“三无”基层社,坚持开放办社,通过恢复重建、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乡镇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等方式,逐步恢复其经营服务功能。

  六是聚焦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服务立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每年领办、创办和培育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带动小农户融入生产和市场,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和服务带动能力,推进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协同发展,有针对性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代理记账、档案管理、政务代办、项目申报、资金互助、业务培训等服务。鼓励基层社和社有企业直接出资入股创办多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规范管理。

  七是聚焦新建发展一批紧密型、半紧密型的村级基层社。各市县供销社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推动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加快推动工作落实。要根据各地产业发展特点和农民入社意愿,新建一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公司形式组建的紧密型或半紧密型的村级基层社。

  八是聚焦培育供销社服务品牌,在城乡广泛打响“放心供销社”服务品牌。要加强“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宣传推广和使用管理,加大普及力度,防范非法冒用,提高供销社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打造一批品牌产品,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在城乡广泛打响“放心供销社”服务品牌。要创新宣传理念,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交流,用好总社中华合作时报等报刊资源,讲好供销合作社故事,让社会更多了解综合改革成果和为农服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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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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