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合作网改版试运行,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55983551。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外省经验 > 正文
山东省社与高青县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时间:2020-05-22 10:49:07    来源: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政府网    返回首页

   5月19日,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与高青县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我县举行,省供销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许广民,副市长王可杰,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田茂庚,县领导王金栋、杨新胜、卢琳、邵珠泉参加相关活动。

  签约仪式前,许广民一行先后来到木李镇龙湾土地专业合作社、高青县兴茹粮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木李镇高标准农田项目现场,深入了解供销社综合改革以来典型培育、示范点建设情况、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以及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运营情况。

  许广民在讲话中说,高青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农业品牌特色鲜明,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供销社长期以来根植于农村,与农民有着长期天然的纽带联系。省供销社着力构建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国家队,大力培育龙头企业,经营范围覆盖现代农业、农村现代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机装备、花卉养殖、农村金融等领域,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希望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整合双方优势资源,聚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县。

  副县长邵珠泉,省供销社总工程师吴俊英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此次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对我县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拓宽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渠道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注入新的动力。我县将以最优服务最强保障,确保各项合作尽快落地。

分享到:
编辑:马连华
(C)2019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版权所有
电话: 0371-65953039 65992900(兼传真) E-mail:hnssbgs@126.com
豫ICP备05026746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228号
技术支持: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