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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与实践】三门峡市供销社:创新合作模式 扎实为农服务
时间:2022-04-01 10:36:45    来源:省社监事会办公室    返回首页

创新合作模式 扎实为农服务

——三门峡市供销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2022年2月)

  2021年度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结合省供销社工作安排,市供销社确定渑池县供销社、灵宝焦村供销社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联合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信办等部门出台“三位一体”工作实施意见,多次深入试点单位调研摸底,现场指导试点单位进行试点规划,在三门峡市供销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工作推进会上,各县(市、区)政府及供销社先后到两个试点单位进行观摩学习。市供销社两个试点经过一年来的探索,初步完善了为农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建立了农业生产、供销、信用综合服务体系,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模式。为总结试点成果,探索适合三门峡市的综合合作模式,我们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对试点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实地查看、座谈走访等形式,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搭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服务平台

  市供销社两个试点单位坚持合理布局、规模适度、功能完备的原则,统筹谋划县域布局,科学确定服务范围、种类、规模和服务能力,搭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服务平台。

  (一)以为农服务中心为基础,建设“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平台。渑池县供销社在城关镇五里河村建设渑池县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占地8亩,建设面积5000平方米,办公用房3层楼1000平方米。灵宝市焦村供销社与信用联社合作,利用信用联社办公楼设立“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服务大厅。

  (二)以村级综合服务社为支点,建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服务终端。渑池县供销社依托乡镇基层社,设立了孟村综合服务社、滹沱村综合服务社;灵宝市焦村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与罗家、万渡村委会合作,设立罗家村“三位一体”综合服务社、万渡村“三位一体”综合服务社。

  (三)以充实服务功能为手段,建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服务载体。试点单位为农服务中心分别设立了农机服务大厅、土地托管服务大厅、农资供应站点、信用服务窗口、农产品电商交易终端、测土配肥车间、日用品展示展销中心、农产品收储、加工设施等,初步形成服务功能齐全的综合服务载体。

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做法

  (一)联合各类农业生产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服务。一是创新土地托管方式。渑池县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吸纳捷登农业公司,创新管理模式,在全县12个乡镇采取单托、半托、全托等不同形式,综合开展农机作业、农资物联网、农业科技服务以及特种农作物等订单农业和“基地+工人+电商”三产融合性服务,为普通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防、收、储、加工、销售等农业生产链“一站式”托管服务;灵宝市焦村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与罗家、万渡村委合作,设立罗家村“三位一体”综合服务社、万渡村“三位一体”综合服务社。万渡村“三位一体”综合服务社由灵宝市供销社和弘元联合社共同开展各项服务工作。弘元联合社由焦村镇罗家村弘农沃土农牧专业合作社、焦村镇巴娄村阜祺农业专业合作社、贝子原村春雨果蔬专业合作社、西仓村大道食用菌专业合作社、马村红樱姐姐樱桃合作社、南上村民生花椒合作社等成员组成,开展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用服务、文化服务。罗家村“三位一体”综合服务社依托弘农沃土农牧专业合作社建立,该专业合作社由19名原始股东(罗家村村民)发起,在灵宝市供销社指导下开展服务。二是强化生产社会化合作。渑池县为农服务中心与三门峡通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渑池县田园农机专业合作社加强合作,开展农资直供服务,发挥供销社农资经营优势,开展联合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的方式,把质优价廉的有机肥、农产品种子送到田间地头。三是提供专业农机服务。田园农机专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利用大型农机进行农业深耕作业,发挥合作优势,降低农户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灵宝市焦村供销社整合农村服务设施,设立村级综合服务社。以基层供销社、村“两委”为主体各行政村建立村级为农服务站,结合农业部门技术推广站,开展农机手培训、农业技术培训。四是开展统防统治等综合性服务。试点单位为农服务中心通过设立庄稼医院、测土配肥站、无人机飞防等等项服务,为农户提供病虫害防治、预警,减少农业病虫害损失。渑池县为农服务中心依托通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组建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统一大田作物、精品烟叶、双椒一药等农作物无人机植保飞防作业,提高防治效果,延长防治周期,降低农药用量,减少环境污染;灵宝市焦村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与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乡建院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因地制宜对葡萄、樱桃、苹果、桃等经济作物开展系列化服务,得到百姓的认可和信赖,逐步建立了测土配方、技术指导、生产合作的现代综合服务体系。五是增强技术服务。两个试点单位设立农民培训机构,定期开展农民专项技术培训,并通过聘请专家、建立农业生产指导团队。灵宝市供销社邀请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何慧丽、中国乡建院樊冰冰、张建国等农业经济领域的专家学者等专家团队组建农业技术指导团队,开展农民培训服务。

  (二)设立供销服务平台,开展供销综合服务。一是设立农产品交易平台。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设立互联网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开展农产品销售服务。探索易货业务,节约结算资金占用,推介地方优质农副产品;组织弘元联合社用10000斤灵宝苹果交换广西靖西市湖润镇“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中心10000斤沃柑,既扩大了灵宝苹果的知名度,又为两地居民带来实惠;罗家村发展的发酵床养猪,猪肉肉色红润,纹理清晰,肉质较高,兰考县南马庄大米谷粒饱满、口感良好、营养丰富,通过灵宝市供销社弘元联社和兰考县南马庄生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仪丰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考城供销合作社分社等单位进行对接,用15头猪交换兰考3吨大米。通过农产品互换,促进了弘元联社和外地为农服务中心的交流合作,让本地的产品有了新的销售渠道。二是设立农资供应平台。加强与农资生产商、供应商的合作,采取联采联供,组织适销对路的农资产品,满足农业生产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需求,通过化肥直供,降低了化肥农药流通环节费用,节约了农民的农业生产成本。两个试点单位通过联采联购、集中配送,共组织化肥7万吨,累计让利50万元。三是设立日用品供应平台。根据农村消费特点和需求,围绕“五一”“端午”“十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优惠促销活动,让农村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打造具有供销合作社特点的农产品电商品牌,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村消费环境,使新型供销模式在服务乡村振兴和城乡经济循环畅通中发挥更大作用。渑池县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引入惠农办对接乡政府、村“两委”向村级综合服务社配送农村日用品和小家电,2021年为农户提供各类家电4000余台,销售各类日化用品3000多件。灵宝市焦村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集商品展示展销、家电下乡、农副产品进城、庄稼医院、科普教育、质量追溯管理等服务于一体,辐射焦村镇及函谷关镇10000余户农民,为农服务辐射半径达到5公里以上。

  (三)积极对接金融部门,探索开展信用合作。一是试点单位主动与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有效对接,达成协议,农商行、农行等合作单位定期在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户开展金融服务。二是灵宝市焦村为农服务中心设立金融综合服务部和村级信用合作部,为农户开展资金中介服务,指导弘元专业社联合社、罗家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现资金已达500多万元,解决该村种植大户、养殖专业户资金需求。

三、“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成效

  供销社试点单位通过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中心组织体系,把供销社的体制、品牌、网络优势,与农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优势、信用社的资金优势结合起来,实现大组织大平台与小组织小农户的有机结合,提高了为农服务效益,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方式。依托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联合各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综合性服务,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品质,增加农业生产者生产收益。渑池县供销社通过为农服务中心平台与渑池县捷登土地托管公司、通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田园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单位联合组建土地托管服务部,开展土地托管、无人机飞防、统防统治等服务,粮食作物托管面积达30余万亩,经济作物托管面积达18.5万亩,土地托管遍布全县8个乡镇,农机服务40余万亩次,无人机飞防14万亩次。灵宝市焦村供销社整合供销社系统内外资源,促进优势互补,通过各类经济作物生产新技术应用推广、新品种示范栽培、生产技术培训等,转变了农业生产方式,提升了农业生产管理服务水平,所服务农户户均增加收入1000元左右。

  (二)拓宽供销综合服务渠道。采取供销社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开展个性化定制服务,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需求,打通城乡供销壁垒,充分发挥供销社合作桥梁纽带作用,真正解决农民日用品消费和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渑池县为农服务中心建立日用品和农产品双向流通机制,促进日用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服务,灵宝市供销社弘元联合社搭建的农产品交易平台,通过线上线下交易的方式,销售绿色富硒苹果30万斤,达230余万元。灵宝市供销社引导弘元联合社等成员社开展特色农产品互换业务,解决了农产品经营资金短缺问题,推介了地方优质农产品,丰富了当地农产品供应。

  (三)化解农业生产资金短缺问题。通过引导专业合作社组织吸纳成员闲散资金,开展内部资金互助,解决了成员生产资金需求问题。灵宝市弘元专业社联合社、罗家弘农沃土农牧专业合作社发展社员380户,其中本村社员335户,累计支持村民生产生活发展资金借款3000余万元。

  (四)强化供销社带动农民共同发展。试点单位通过为农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全链条保姆式服务新体系,突破传统供销社农资供应为主的单一服务模式,丰富了服务手段,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通过供销社引导,多个行政村、服务型经济组织加入到为农服务中心成为社员单位,协力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使供销社密切了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带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引领农民共同发展增收。

  (五)促进基层社发展。基层社通过“三位一体”综合服务中心、农村超市、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建立,充实了供销社服务功能,扩宽了服务领域,恢复了经营服务阵地,拓宽了服务渠道,健全了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体系。

 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经验

  供销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可有效化解当前存在的生产、供销、信用环节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走出一条帮助农民致富、促进乡村振兴的创新路子,在市供销社两个试点的探索过程中,模式经验主要如下:

  (一)解决农业生产薄弱环节,从而实现供销社服务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有效途径。供销社依托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土地托管、统防统治、农民培训、技术推广等综合性服务,解决了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的生产领域技术落后、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农产品品质不高等问题,发挥了供销社助农增收作用。

  (二)解决农村产销脱节,从而实现工业日用品下乡和农产品上行,促进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供销社通过资源整合,重新构建农村经营体系,畅通了城乡物流渠道,解决了日用品农产品买难卖难问题,促进了城乡双向流通。

  (三)解决农村兴业资金不足,从而实现扶持农民主体主动发展产业,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兴业的有效途径。供销社通过联合合作,引导金融资金、社会闲散资金有序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增加了供销社服务农业生产的方式,促进了农业生产。

  (四)解决为农服务不实,从而实现搭建平台落实全链条服务功能的有效途径。通过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切实落实土地托管、统防统治、农民培训、技术推广、供销易货、信用合作等综合性服务,化解了供销社服务功能弱化、服务手段不足、服务效率不高、为农服务不实等问题,逐步构建供销社功能完善、服务全面的全链条式为农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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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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