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咸宁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将监督关口前移,探索“监督前置、审计核实、追责跟进”的工作闭环机制,持续强化“监审贯通”,提升监督质效。
一、主要做法
监督前置,将监督前移到决策环节。2026年以来,咸宁市社监事会累计参与社有企业经营管理监督事项6项,其中资产租赁类4项,经营模式变更类1项,薪酬制度类1项。同步关注租金定价公允性、合同条款合规性、资产流失风险等问题,提出监督意见,坚持把监督融入决策全过程,做到靠前参与、事前提醒。
审计核实,形成可追责的结论。制定社有企业轮回审计五年行动方案,有规划地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开展内部审计。4月,完成了7家社有企业的年度审计,对发现的问题拟定审计整改函,实行问题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推进。
依规追责,推动制度完善。针对社有企业用工管理、履职不力等问题,依规开展责任认定和处理,开展调查谈话和追责问责。同时责令社有企业限期补齐制度短板,全面规范合同文本,严格规范用工程序。从处理个案到完善制度,推动问题根本解决。
二、当前存在的堵点
监督与审计的信息记录较为分散。在日常工作中,监督事项、审计项目、追责问责工作分别开展,三者之间的逻辑关联未能有效串联,缺少制度化的记录和转化机制,影响了监审贯通的深度。
审计成果向追责问责转化不够畅通。审计发现的问题,目前主要依靠整改函推动企业自行整改,审计报告中的问题线索转化为追责问责措施不够。监督整改的刚性约束和长效机制有待增强,个别问题整改存在“纸面整改”“边改边犯”现象。
监督力量整合仍需加强。在日常工作中,监督、审计、追责问责三项工作集于一人,受限于时间和精力,难以对每个事项都深入跟进。如何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质效,仍需探索。
三、路径探索
建立监督台账。将参加社有企业经营管理监督的会议记录、合同审核意见、审计发现的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纳入同一台账管理,按时间顺序记录,定期梳理汇总。
监督问责联动。将日常经营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年度审计重点挂钩。对于审计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的问题,依规提出追责问责建议,推动问题真正解决。对审计和监督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按程序向机关纪委移送。
开展案例复盘。在资产租赁、经营模式变更、劳动用工等风险高发领域,选择1-2个典型案例,从监督发现、审计核实到追责问责进行全流程复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完善一项制度、规范一个领域。


